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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彩票2023-08-01

首月1元充VIP,不续费被扣24元?视频会员续费又起波澜******

  首月1元充优酷VIP,不续费被扣24元

  优酷回应称活动页面已告知规则;“爱优腾”会员已涨价多轮仍争议不断

  沈昭 姜天圣 张楠

  视频网站会员续费问题又起波澜。

  1月31日,多位用户在网站反映参加了优酷首月1元充会员的活动,完成支付后发现这个活动是支付1元后默认签约1年,除首月外,每个月将自动扣费12元。有用户选择提前终止活动,没想到马上被扣费24元,并且被提示“未完成任务,扣回已享优惠”。优酷方面则回应称,“1元会员”指的是优酷VIP月月省活动,相关页面已对活动规则进行明确告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姜天圣

  焦点争议

  首月1元后取消会员,被强行扣钱

  昨天,扬子晚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优酷首月1元”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检索到了510条相关结果。记者在投诉页面看到,有消费者对此极为愤怒,“优酷就一个骗子,要求退款!不要脸!”

  这名消费者表示,自己通过手机下载了优酷,点进去看到提示“新人首月1元开通VIP”,于是就用支付宝支付,没想到这个要开通一年,后面每个月扣12元,自己一退出后就扣了钱。

  对于用户们的争议,优酷在1月31日给出了回应,称“1元会员”指的是优酷VIP月月省活动,这是优酷推出的会员优惠产品,相关页面已对活动规则进行明确告知:首月1元,后11个月12元/月,若提前退出,需按会员费25元/月退回已享优惠。

  优酷方面还表示,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优质内容,并推出多种会员产品供用户选择,希望大家都能选到合适的会员产品。

  记者在黑猫投诉中发现,绝大部分消费者对这一活动的不满在于认为该活动有“诱导消费”之嫌疑,“付过款后才发现这个是一个任务,要完成12期,本来想取消会员充值,没想到之前的一元无法退回,还被强行扣了钱,打电话给会员服务中心,被客服告知无法退款。”一名消费者表示。

  提前取消要扣费,似乎并不仅仅在“首月1元”活动中出现,记者还发现1月29日有一位消费者发起投诉,称自己10月开通优酷电视会员,0.99元首月,可取消,本来打算用一个月,但十一月、十二月、一月取消失败,三个月每个月扣10元。申请取消后额外又扣84.01元,声称是提前取消的费用,“该条款涉嫌欺诈,同类APP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条款,没消费凭什么支付。”

  律师观点

  优酷提供的是格式条款,提示应醒目

  当前,绝大部分视频网站会员的连续包月服务,是可以选择随时停止、随时购买的,而且选择停止连续包月自动扣费服务,也不存在“扣回已享优惠”的问题。

  扬子晚报记者发现,优酷其实是有通过小字来提示消费者该活动协议的基本情况,需要点开了仔细查看后才能发现活动的详情,但在弹窗中却并不提示,因此引来了规避提醒义务的质疑。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尚雅琼律师认为,优酷在此事件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协议是一种格式条款,何谓格式条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所谓格式条款是合同的提供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最重要的特点,就是被动接受合同的一方,对合同内容没有修改的权利,只有接受与否的权利。正因为如此,所以法律对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作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就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同时如对方有说明的要求,其应就上述条款进行说明。

  那么,优酷事后声明所做出的提示,是否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合理方式呢?

  尚雅琼认为,“基于互联网平台消费的便捷性,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对于提示方式的合理性应该做出更高要求。不仅仅是字体的大小、颜色应当醒目,也不应刻意设置链接跳转来进行提示。作为消费者,也应谨慎看待及选择充值会员,以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消费者在这类合同关系中的损失也很难通过较为快捷的方式得到弥补。”

  为啥看个视频处处坑

  爱奇艺限制投屏清晰度遭起诉

  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楠)1月31日,广东一名用户因限制投屏将爱奇艺告上法庭,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已于近日立案。

  该用户是爱奇艺平台的7年“老粉”,从2017年就成了爱奇艺会员。此前使用时投屏可以选择任意清晰度,而2023年1月11日他发现爱奇艺将黄金VIP会员投屏清晰度限制在480P,如需更高清晰度则必须升级至更高级别会员。

  他认为,爱奇艺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已经构成违约。该用户表示,不要求民事赔偿,只要求爱奇艺在会员期限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屏清晰度。

  据爱奇艺官方微博2月1日消息,针对因限制投屏被起诉,爱奇艺表示:我们已收到关于投屏清晰度变更的应诉通知,一定会本着尊重法律、尊重合同、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认真审慎对待。

  优酷会员账号只能1部手机登录被吐槽

  优酷此前也曾因会员活动引发争议,此前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反馈称,自己的优酷会员只能登录一部手机,此前可以同时登录三个手机设备。

  今年1月4日下午,优酷发布声明称,为保护用户账号安全,打击黑灰产,并且考虑到绝大多数用户的使用习惯,优酷VIP协议规定,用户账号最多可同时登录3台设备,其中包含:手机端APP1个、Pad端APP1个、电视端3个、电脑客户端1个、网页端1个、车载端1个、其他端1个。优酷VIP用户同一时间可在2台设备观看,酷喵VIP用户同一时间可在3台设备观看。 据每日经济新闻

  延伸阅读

  “爱优腾”还有生财之道:会员涨价

  伴随短视频平台的崛起,视频领域早已是一片“红海”。在此背景下,各大视频平台开始扭转战术、降本增效。

  除了降本增效,各大平台还通过会员涨价方式来提升利润。具体看来:2022年12月爱奇艺上调了会员价格。

  调整后,黄金VIP会员连续包月、连续包季、连续包年分别为25元、68元、238元,黄金VIP会员年卡为258元;星钻VIP会员连续包月、连续包年分别为45元、428元,星钻VIP会员年卡为448元。和此前价格相比,黄金VIP连续包月、连续包季、连续包年价格分别上涨了3元、5元和20元。

  2022年6月,优酷也进行了五年以来的首次涨价,对优酷VIP和酷喵VIP会员价格进行调整,月卡调至30元、季卡78元、年卡258元;腾讯视频也在2021年和2022年进行了两次价格调整,VIP连续包月价格由20元调整为25元,VIP连续包季从58元涨到68元,VIP连续包年从218元涨到238元。

  会员涨价能否成为视频平台可持续的生财之道?“短期通过涨价提升盈利水平,长期精品内容的输出能力是关键。”国联证券研报称,2022年以来,芒果TV、腾讯视频先后提价,此次调价是2020年以来长视频提价周期的延续,会员涨价的背后是长视频面临盈利困境的现状,短期来看,涨价是提升盈利最直接的方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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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销售商不问买家年龄 商家明知禁售品仍出售

  “调味电子烟不是不允许卖了么?为什么现在网上还有这么多人在卖?”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以“奶茶杯”“可乐罐”等名义出售已被国家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商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售卖调味电子烟。还有电子烟中间商称,有一些青少年通过网络上的商家来购买调味电子烟。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此前国家鉴于调味电子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已规定禁止售卖此类产品。“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调味电子烟的危害很大,其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有律师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市民可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等方式举报此类行为。

  化名“奶茶杯”“可乐罐”

  被禁售调味电子烟网上售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部分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售卖所谓“奶茶杯”“可乐罐”等,实际联系之后,发现这些人售卖的是已被国家禁止出售的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根据网友的提示登录到一处社交媒体平台,在“奶茶杯”页面下,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求助,询问谁可以出售“奶茶杯”“可乐罐”等货品,还有网友在该页面里发布了“奶茶杯”的实物图,图上显示,所谓的“奶茶杯”其实就是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通过该社交媒体平台,以买家的名义联系到了多名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商家,一名商家发来的电子烟“菜单”显示,其销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其中一种品牌就包括了椰青、茉莉龙井、柠檬草、香芋冰激凌等13种口味,“菜单”上的宣传文字称电子烟里有15毫升烟油,并配有600毫安电池。此外,该款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为3.5%。

  商家提供的另一款造型为玩具熊的电子烟宣传材料中显示,该款电子烟含18毫升烟油,尼古丁含量为3%,包括花皮西瓜、玫瑰葡萄、高丛蓝莓等12种口味。

  该商家表示,相比其他商家,她出售的产品均为真品,因此价格会贵一些。商家称,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奶茶杯”等关键词,一方面吸引客户,一方面规避平台的审查。

  商家明知系禁售品仍出售

  有上线中间商提供货源

  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另一名商家,该商家并未因客户是学生拒绝出售电子烟,反而主动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口味。不过该商家表示,卖完这一批货物后打算先不卖了,“最近来买的人挺多,年前进的一批100多支电子烟已经卖完。但现在查得比较紧,打算卖完这批货就先停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该商家并未要求记者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该商家称,其只通过邮寄的方式售卖电子烟,不会在线下店铺销售,“因为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北青报记者从该商家处购买两盒调味电子烟,到货的电子烟外观如同奶茶杯,并带有一个吸管状的吸食口,即使没有打开吸食口的盖子,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调味香精气味。

  电子烟的包装盒上介绍,该电子烟的成分包括丙二醇、植物甘油、食品调味剂和尼古丁,包装盒上还特别警告尼古丁是上瘾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并应远离儿童和宠物。

  针对该调味电子烟在网络上销售的情况,北青报记者已向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并已被该部门受理。

  多名网上商家表示,其电子烟由上线中间商提供。北青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另一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名自称招收代理的中间商。该中间商表示,其可以直接对接到仓库,给下线商户发货。

  另一名自称掌握调味电子烟仓库的商家表示,其发展的下线包括代理和批发两种,操作方式不太一样,这段时间每天出货量都很大,“至于下线如何卖出去,我就管不了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联系到的所有卖家均未在推销时询问过记者的年龄。

  电子烟中调味剂多为化学合成

  随烟雾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文称,有商家将调味电子烟以“奶茶杯”“星球杯”等名义销售,这类电子烟“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很有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根据这一规定,国内已禁售任何调味电子烟。此外,电子烟的危害很大,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所谓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此前因口味繁多,受到部分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但青少年发育尚未成熟,易受新奇事物影响,一旦接触到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

  张建枢说,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无法像食品级产品那样被吸收,一旦吸食后,烟雾中的化学成分会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随后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张建枢表示,正是鉴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中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网售调味电子烟违反法规

  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经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烟》国家标准中明确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所以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根据规定,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等措施。

  他表示,如果有网友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

  韩骁说,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家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刘可纯

  统筹/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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